面对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我们必然要斗争,要维权,但维权要用合法的手段。如果手段不当,不但维权不会成功,还会付出额外的代价。
1994年,北京昌平的史某在河北购买了双筒猎枪一支,子弹100发,并将枪弹藏匿于其住处之内。今年8月份,史某觉得王某等人在自己居住的平房旁的广场跳舞噪音太大,影响自己生活,两人因此发生争执,史某动手打了王某。两天后,王某的朋友就此事来找史某,商讨赔偿事宜。还没说几句话,史某就扬言“信不信我拿枪崩了你”,并与对方打了起来。后来,史某转身进屋,又跑了出来,他拿出双管猎枪朝天开了一枪,又把自己饲养的3条藏獒放了出来,冲散了跳舞的人,幸亏没人受伤。目前,史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