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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经济法合力的理论是最好的经济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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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闫翠翠  来源:  阅读:

第一次见陶和谦先生,就觉得自然,很自然,跟他在一起,你是一个自由而自然的人。他安详平静,温文尔雅,和蔼可亲,这就是我对先生最初的印象。

因为家里的书太多了。四居室的房子,三个室里都排满书架,客厅有一个大的组合立柜,放满了书,书不是单层排放,而是层层叠叠的放在一起。他的卧室几乎也被书包围了。桌子上、衣柜上、窗台上、床头、床侧都是书。床边就是电脑桌。桌上是电脑、扫描仪、打印机。桌边是一张后背很高的电脑椅。身后是书桌和二个书架。旁边还有堆满了资料的小推车。陶老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都会在书桌前度过。

 

  “功夫在诗外”

 

陶老经常说,“功夫在诗外”,真正在一门学问上取得造诣,灵感往往不是来自学问本身。

虽然陶老已经78岁高龄了,但我们的交流竟然几乎没有代沟。他每天都通过报纸、电视、网络获取信息。他总是保持着很旺盛的精力,对新事物表现出极大的关注和兴趣。比如国际国内最新发生的大事儿,甚至做一些预测,结果多数被他言中。他曾是中华口琴会口琴交响乐团的成员,甚至对足球比赛也是兴致勃勃。

  陶老喜欢看书,也喜欢买书,家中的书,每一本都看过,绝没有摆设。法律的、天文的、化学的、数学的、物理的、地理的、宗教的、美学的等各个领域的都有。很多领域的东西他都能信手拈来。法律就不用说了,比如说数学,他自创了一套数学教材和教学方法(跟他学,小学三、四年级学方程、一直学到初二学微积分),周末义务辅导两个初中孩子学习微积分。他对周易、佛教等都有一定研究。我最喜欢听陶老讲过去的故事,慢慢的我也知道他兴趣如此广泛、如此博学,跟他能把文、理熔为一体,善于思考分不开的。

  陶的父亲是一名优秀的内科医生。他19497月考入东吴大学生物系医预组学习。一年后,再次参加高考,考入北京大学(第一志愿医系,第二志愿政治系)政治系。两年后随院系调整进入北京政法学院。19538月毕业后留校工作。先后在教育科、政治辅导处、院长办公室(任钱瑞升院长秘书)工作。

1954年曾在中央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田家英领导下工作,回校后任民法教研室助教,在中国人民大学进修,讲授劳动法课程。在1957年反右运动中,遇到了扩大化。后在北京政法学院附中任教,教几何、化学、物理,任理化生教研组组长,教学期间,于19619月到19669月间,他用五年时间,毕业于北京电视大学化学系。他自己说,这对他研究经济法和环境保护法极有助益。

  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后,对陶的一切不公正,在党的“实事求是”的感召下,烟消云散。北京政法学院复办,陶老于1979年初回校,任经济法教研室负责人、党委宣传部负责人,研究生指导小组组长、全国经济法师资培训班副主任。19838月,他到公安部群众出版社工作,任政治法律书籍编辑室负责人、副总编辑、编审。

  陶兼任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生经济法理论的课程,科学院干部管理学院开设《经济法学》课。

  19924月退休后,接受群众出版社返聘,1995年兼任国务院宗教文化出版社特约编辑。1998年受聘于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任兼职教授,讲授罗马法与知识产权法。

  陶很早就主张将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渗透到社会科学中去。

  经济法学是一门边缘学科,而边缘学科是一门新的学科,不是什么综合学科。经济法是法的独立部门。这是具有我国特点的经济法的理论基础。

  从广义来理解,经济法学是经济学和法学相结合,产生的边缘学科;从狭义来理解,经济法学是由民法学、行政法学和刑法学中产生的边缘学科。许多边缘学科都是新兴的学科、尖端学科。生物化学并不是生物学和化学的综合学科,而是边缘学科。生物学如有新的突破,将会影响生物化学的发展。经济法学也是如此。(北京政法学院学报1979年第1期)

  陶提出,科学研究应该允许提出“假设”和“实践检验”的方法。他认为经济法是法的独立部门,在改革开放之初是经济法肯定论和否定论的争论的焦点。    

  科学允许假定或者叫假设,我们不妨认为最早提出“经济法是一个法的独立部门”的时候,把他当作是一个科学的假说,当它如被实践所不断证明的时候,假说就成为科学的结论了。经济法是法的独立部门这个命题作为一个假说,我相信是可以被绝大多数人接受的,现在经济法是一个法的独立部门是已经被公认的事实。

  

  勇往直前,义无反顾

 

陶老常说,是那个特殊的时代造就了他,觉得既然进入了经济法研究,一定要勇往直前,义无反顾。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经济建设为中心,1979年初,陶回到了刚刚复建的北京政法学院。4月,北京政法学院决定要开设经济法课程,成立经济法教研组,陶老为经济法教研组召集人。

  陶和江平写了《谈谈民法与经济法的划分问题》(北京政法学院学报1979年第一期)。经过论证,认为“民法和经济法是两个各自独立的法的部门”。北京政法学院成立经济法教研室的消息见报后,“经济法”这个名词,出乎意料的产生了轰动效应。引起法学界以外,经济、企业界人士的密切关注。他下定决心全力以赴的投入到经济法研究中去,和其他经济法学者一面调查实践,一面研究经济立法,在这个过程中,对经济法的概念形成了自己的看法。

    19806月,北京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专业组在北京政法学院召开“民法、经济法学术讨论会”,重点讨论经济法是否是独立部门问题。同时还提出划分民法、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科学根据民法、经济法的科学体系等问题。陶与著名的法学家佟柔、关怀是经济法专业组的召集人,他们推选陶主持这次会议,会议地点在北京政法学院。陶在会上作了《经济法理应成为独立的法的部门--兼论与民法的关系》的发言。提出经济法是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的看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这次会议对经济法理论的研究起了良好的作用。

   三个月后,司法部在河南郑州大学召开法学教材编写会议。教育司副司长王珉灿主持,他要求会议结束时,拿出经济法编写大纲。陶对编写大纲提出了初步意见,最后集思广益形成了《经济法概论》编写大纲。他一再说,这是全体参加会议老师的集体成果。《大纲》明确的提出“经济法是法的独立部门”命题,影响深远。后来改名为《经济法学》,陶任主编,1983年出第一版。

  陶对经济法研究的步伐一直没有停顿:

  1981年先后发表了《关于国民经济计划的法律规定》、《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规定》、《经济法浅论》、《能源和能源法》(与石太友合作)、《经济法的概念(摘要)》、《关于经济法若干问题的提纲》等多篇论文。

  1982年发表了《抓紧制定能源法》(与石太友合作)、《经济法的发展概况和经济法的概念》、《立法技术与经济立法》(与吴大英合作)等文章。

  1983年编写了学院教材《环境保护法讲义》、发表论文《关于制定经济法规的几个问题》(与吴大英合作)。参加国务院法规研究中心召开的“全国经济法理论研究工作会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召开“全国经济法理论学术讨论会”。

  1984年,发表《经济法学》简介,《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等文章。同年8月,参加了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在杭州召开第二次经济法制工作会议。

  1985年,发表《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和未来》,《谈谈排污收费制度》、《经济法是国家领导、组织、管理经济的工具》等文章,12月他还参加了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在广州召开“全国经济法理论工作会议”,发表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理论的现状和前景》的论文。

1986年,陶主编《经济法基础理论》。

1987年,《经济法词典》出版,陶任该词典编撰委员会及编辑委员会成员。发表《改革中应重视经济法学的研究》、《浅谈我国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与概念》

  1989年,发表《试论经济法调整范围动态性》等文章。

  1999年,已经退休的陶老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百科全书》的编写,主编了全书的《环境保护法、军事法卷》(分卷),并撰写《经济法卷》经济法理论部分,后来《全书》获第12届中国图书奖。

  到2004年陶老主编的《经济法学》出了第六版,印刷25次,发行927000册。

退休后,陶老几乎不参加经济法学界的公开活动了。但他一直没有停止对经济法的思考,不断地整理资料,关注经济法的最新动态,并及时介绍给我。他对经济法的执著也一直影响着我,激励我在这条路上坚持走下去,一直前行。

 

经济法的猜想

 

  陶老说,现在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遇到一些困难,面临着一些挑战,所以他把自己现在对经济法的一些看法叫做经济法猜想。

  陶老一直认为,经济法理论应该是稳定的,经济发展的速度决定经济法律可以根据需要经常修改,而经济法理论不能经常修改。经济法学家应该和经济学家合作,提出有前瞻性的经济法理论。

   陶老常说,他过去所做的理论工作是在阐述经济法律,说明当时的情况。对“计划经济”时法律的说明,就不适应“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时的法律。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又要再重新说明。解释法律是必要的。但这只是经济法理论研究的一个方面,更好的经济法理论应该是,或者说经济法的猜想是:

  (1)从宪法的规定,考虑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又要从经济法是法的独立部门的角度,找出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调整的最主要的经济关系,即动态的经济关系。还要考虑国际经济关系的变化对国内经济关系的影响,特别是其中负面影响,如何从法律的角度加以化解。

  (2)作经济法的比较研究,一方面研究古今中外的经济法律,不同的社会制度有不同的经济法律,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经济法律。但是他们都要管理经济,他们是怎样调整经济关系的。

  另一方面,研究《现代经济法》,就是将市场经济活动纳入经济法调整的法制轨道。而且有防止出现意外情况的法律补救措施。  

     (3)我国中央和地方的经济关系如何通过法律的规定进行调整。

  (4)重视对竞争法的理论研究,因为许多国家已经对竞争法很有研究了,而我们才刚刚起步不久。

  (5)研究外国在现代化过程的经济法律变化也是一项重要的理论研究。日本现代化过程中的法律就值得我们研究的。

  (6)研究欧洲经济共同体--欧盟的法律。

  (7)研究美英日诸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法律变化。

  (8)能把我国经济法各种学派的长处(包括经济法否定派)集中在一起的经济法理论,形成合力的理论,是国家经济发展最需要的。

  

雒容江前溶溶月   苏州河边淡淡风

 

陶老经历了经济法发展过程中的风风雨雨,却如此淡定,晚年生活如此低调。我觉得这两句诗的境界对他再合适不过了。

他的房间里没有电扇,没有空调。说起这些,他似乎觉得跟自己没有关系,饭能果腹,衣能遮体,足矣!他很早起床,很晚睡下。忙忙碌碌,用他的话说就是跟时间赛跑。他买东西从来都忘记价格,但却关注国家CPI的起伏状况;他从不买股票、基金,但却关注着中国金融市场……看上去如此普通的一个老人,有谁会想到他见证并参与了中国经济法起步、发展的风风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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