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6日起,北京规定行人闯红灯要被罚款10元,这一规定能起多大的作用呢?据我观察,10天来,北京闯红灯现象仍然屡见不鲜,状况并无多大改善。并且,我居然没有看到一个闯红灯的人被处罚。
红绿灯设置不合理,执法不严、监督不力等等都是行人不顾规定闯红灯的因素。但如果违法行为得不到制止和惩罚,就会不断发酵和扩大,如果达到90%的违法者能侥幸逃脱,那么,相关法律规定不仅起不到好的作用,还会成为法制宣传和法治理念传播的绊脚石。
在北京,还有一种90%侥幸的怪想,就是乱停车问题。在我们家小区周边,不仅有一般违章停车,还有逆向道路停车,更有晚上的红绿灯路口占道停车。如此现象,据我观察被处罚的远远不到10%,也就是说,在这里已经造成了90%的侥幸现象。人们把乱停车当成了合理。
出现这种现象,我想政府有关部门并非无能为力了吧。对于群众而言,这么多车,不乱停,怎么办?确实拿不出什么好办法。
法律不是摆设,也不是玩具,既然制定了,就要有可行性,就要得到遵守。有媒体拿“中国式过马路”说事,我觉得有点牵强附会。这使我想到了新加坡的红绿灯、口香糖和吸烟问题。这些问题,在新加坡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基本上见不到违法现象。新加坡一多半都是华人,遵纪守法世界出名,所以法制是否健全关键是政府有关部门,而不是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