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上午,海淀法院依法驳回被告人李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提交的再次开庭申请。

9月11日,李家法律顾问兰和透露李天一辩护律师正式向海淀法院提交《再次开庭申请书》和12名国内刑事实务界、理论界和法医学界权威专家论证意见书,要求第二次开庭,提出被害人、专家证人出庭、现场勘验、非法证据排除等六项申请,严肃司法,以防冤假错案,指出主审法官拒绝辩护人如厕和入庭、滥用审判权,程序违法。
声明原文:为此今天上午海淀法院通过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账号发布通知称海淀法院经审查认为,该申请的主要内容在两次庭前会议和庭审中均已得到过明确答复,所提理由均没有新证据支持。同时海淀法院也表示李某某涉嫌强奸案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均依法得到保障,被告人李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申请再次开庭缺乏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9月11日上午11时许,海淀法院收到被告人李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提交的《再次开庭申请书》。海淀法院经审查认为,该申请的主要内容在两次庭前会议和庭审中局已得到过明确答复,所提理由均没有新证据支持,本案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均已依法得到保障,被告人李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申请再次开庭缺乏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今日上午,海淀法院已通知李某某的辩护人陈枢到院,当面向其告知该院依法驳回该申请的决定,并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