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沈阳一小商贩。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和妻子在马路上摆摊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在勤务室接受处罚时,夏俊峰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夏峻峰用随身携带的切肠刀刺死城管队员两名,重伤一人。2011年5月9日上午,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夏俊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判处死刑。2013.9.25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事件疑云虽存,社会是非评定不一,但作为一个法律事件,此事已划上句号,但三个家庭的悲剧,父母失去儿子,妻子失去丈夫,孩子失去父亲的现实却是家属们长久的伤痛。
事件的发生有其偶然性,但也有其必然性,近年来,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造成执法部门偏离法制约束,野蛮执法、部分群众暴力抗法事件频发的现象,其结果是两败俱伤。
假如时光能倒流,执法的和被执法的都有法律意识,他们三位会怎么做呢?我想这三位城管人员一定会执法更人性化,夏俊峰也绝不会以刀相向,双方会在和谐的氛围中协调处理,悲剧将不会发生。
活着很难,有尊严的活着更难,时光虽不会倒流,希望大家增强法律意识,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但愿此类事件,永不再发生。